公告主旨:113學年度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
說 明:
總務處訂於113年9月5日(星期四)清除廢棄腳踏車,請各車主依公告相關事項辦理。
1. 基於校園環境清潔與落實腳踏車管理,每學年將進行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,請師生配合辦理。
2. 總務處將於113年9月5日(星期四)針對本校校園內,留置過久無人使用,車體髒汙、鏽蝕、破損、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,進行清理及移除。
3. 清理及移除的腳踏車集中停放至住宿生停車場後方的空地。
4. 存放期限至113年9月30日止,存放期限後未領回的腳踏車將請回收廠商依廢棄物清除。